新华网北京12月6日电 根据中国政府网6日发布的消息,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出台意见,对贯彻落实“约法三章”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。
意见指出,新一届政府成立之初,李克强总理代表国务院提出本届政府任期内,政府性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,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,公费接待、公费出国、公费购车只减不增(以下称“约法三章”)。这是新一届政府向社会和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,是党和政府推进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。各地区、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“约法三章”,取得了初步成效。但在一些地方或部门还存在落实成效不明显、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查处,甚至继续审批和开工修建政府性楼堂馆所等情况,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,群众反映强烈。
意见要求,建立行政首长负责制。各地区、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贯彻落实“约法三章”的第一责任人,对本地区、本部门贯彻落实“约法三章”负总责。要按照“谁审批,谁负责”的原则,建立健全审批责任追究制,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审批行为。各级监察、审计机关要将“约法三章”的贯彻落实情况列为重要工作内容,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。
意见还要求,建立报告制度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定期向上一级政府报告“约法三章”的贯彻落实情况。各省(区、市)人民政府、国务院各部门每年1月20日前,要将上一年贯彻落实情况、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等报送国务院。要将“约法三章”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,及时向社会公布。自觉接受人大监督,鼓励社会监督。
根据意见,国务院办公厅每年一季度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区、各部门“约法三章”贯彻落实情况开展重点督查。